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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出台了《大方县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作机制》(简称《机制》),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机制》明确成立了大方县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县检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协作单位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作的领导,办公室设在县检察院,由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协作单位明确联络员,具体负责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作日常工作。

该《机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组建巡回检查小组的邀请,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应当主动派员参与,对第三方组织及其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和跟踪监督,督促第三方组织及组成人员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真整改”“真合规”“真管用”。

大方县检察院加强与大方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协调,主动邀请县监委、县法院加入大方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照大方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有关工作,推动大方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闵建华

编辑 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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